《刑法》对追诉时效的规定有哪些?
浏览量: ?? 时间:2018-03-02 15:33:00
超过这个期限,除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、,同时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的以外,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。对此我国《刑法》第八十七条规定:“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:
(1)法定最高刑不超过5年的,经过5年;
(2)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10年;
(3)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15年;
(4)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20年。如果超过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”
但是我国《刑法》第八十八条又规定:“在人民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立案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,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。”